沈峻(原名:沈崇,1927年—2014年12月11日),祖籍闽侯县,丁聪夫人。
1927年,沈峻出生于江苏镇江。1946年,沈峻来到北京,在北京大学先修班就读。同年12月24日,沈峻去看电影途经东单时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皮尔逊等2人架至东单操场施行强奸。后来,沈峻考入复旦大学外文系。从复旦毕业后,沈峻前往北京工作。沈峻先去了中联部,后调去对外文委。1957年,沈峻与丁聪结为伉俪。之后,沈峻又在宣传司管书刊。后来,沈峻加入外文局,在此工作到退休。2014年12月11日,沈峻因肺癌去世。
人物生平
1927年,沈峻出生于江苏镇江。1946年,沈峻来到北京,在北京大学先修班就读。同年12月24日,沈峻去看电影途经东单时,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皮尔逊等2人架至东单操场施行强奸。事情发生后,政府不让沈峻到北大上课,便就回上海市。后来,沈峻考入复旦大学外文系。
从复旦毕业后,沈峻前往北京工作。沈峻先去了中联部,中联部发觉沈峻社会关系太复杂,不合要求,调去对外文委。1957年,沈峻与丁聪结为伉俪。之后,沈峻又在宣传司管书刊,下辖外文出版社。后来外文出版社分出来,独立成为外文局,沈峻加入外文局,在此工作到退休。2014年12月11日,沈峻因肺癌去世,享年87岁。
家庭关系
参考资料
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1946年12月24日晚8点左右,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离开王府井大街八面槽表姐家,准备到平安影院去看电影《民族至上》。当她由王府井走到平安电影院西边的时候,由对面走来两名美国兵,这两个美国兵是驻北平的美国海军陆战队增援第一师第五团武器连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接近沈崇时,威廉斯·皮尔逊和普利查德突然挟住她的头部和颈部,向南托去。
由于沈崇被两个美国大兵挟持,无法呼救,被带到东单练兵场使馆区墙下,想要抵抗,但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惨遭威廉斯侮辱。普利查德先行离去,皮尔逊发现有人从旁边经过,怕被人看发现,又挟持沈崇到东单练兵场的木屋,并企图将她胁迫到北京饭店。沈崇不从,被皮尔逊按倒在地。她拼命反抗、呼救。
恰巧,国民党第11战区修理班工人孟昭杰骑自行车路过此地,在约10米外的地方看了看,赶忙骑车到北平市警察局内七分局一段报告。警士关德俊立即打电话通知中美警宪联合室派人到出事地点查看,将皮尔逊和沈崇一并带到美国海军宪兵队。登记后,皮尔逊继续在宪兵队看押,沈崇被带到中美警宪联合室讯问。
事件影响
1946年12月30日,在中共北平地下党“学委”(南、北系)的领导下,古都北平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反美抗暴游行,学生振臂高呼:“抗议美军暴行!”“严惩肇事美军!”“美军退出中国!”等口号。之后,反美抗暴的愤怒波涛迅速波及中国。据统计,从1946年12月30日至1947年1月10日,抗暴斗争的烽火燃遍14省26座城市,中国学生参加抗暴运动总数达50万人以上,成为国统区学生运动由弱到强、走向高潮的转折点。
事件反转
1947年6月17日,美国联合通讯社消息称:美国军事法庭总检察长宣布:所控罪状不能成立,俟由海军部长核准后,该被告即可恢复原职。随后,美联社发表文章解释,美国军事法庭之所以驳回原判,是由于“皮尔逊被判有罪系处于广泛学生运动时期。”此时,一向视美国政体为理想体制的胡适,受到极大打击。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对此新发展表示失望。审判皮尔逊时,我曾列席旁听,根据一切证据,被告犯有强奸罪。”不过此时,他还寄希望于美国海军部长不批准撤销皮尔逊的罪名。
然而,事实再一次无情地打击了胡适。8月11日,美国海军部长福莱斯特宣布:皮尔逊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其职务。莱斯特·皮尔逊被宣判无罪且恢复军职的新闻传到中国,导致学生的再度请愿和抗议。北平市各院校师生对此莫不深为愤慨,抗议壁报遍布各个校园。华北学生联合会发出《致蒋介石及国民政府委员书》,称:“中国苦战八年,始挣脱日寇所加诸之锁链,久历苦战之中国人民,决不容再被任意蹂躏。今中国女大学生在本国领土上竟遭奸污,而罪犯经其本国政府之庇护。为国家尊严计,为人民安全计,政府理应即向美方提出抗议,据理力争,务使正义得以伸张,国家幸甚,人民幸甚。”“沈崇案”的大翻盘,不但令中国各界民众感到愤怒,就连中国国民党当局也颇为不满。当然,他们所担心的是刚刚平息下去的反对美国军队暴行运动,会再一次卷土重来。8月13日,外交部长王世杰致电驻美大使顾维钧,问还有没有补救的方法。几天后,顾维钧回复称,美国外交部海参事说,莱斯特·皮尔逊是军人,一切根据海军人员管理法规办理。海军部的决定就是最终结果,没有上诉的途径。
档案解密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审理沈崇事件的法庭记录已经解密。据美国的周启博先生介绍,当时沈崇案由军事法庭审理,案卷存军方档案库。因涉外国公民,管外交的国务院也有相同的一套案卷。他从国家档案馆取得国务院这套案卷的复制件,全部为英文记录,共150张。因年久有些词和字母不太清楚,需从上下文猜出。据周先生介绍,沈崇事件发生以后,1947年1月6日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加强师)司令下令于中国北平第五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举行审判,前后经过多次审理。
法庭组成
当时法庭组成情况是:
1、律师开场白。2、有关人员,法官和记者入庭,宣誓。3、提出控告。4、辨方抗辩。5、控方发言结束。6、辩方发言结束。7法庭调查结果。8、判决。同时法庭还出示了相关证据:黑板上地图的照片、手套的描述、1946年12月24和25日气象纪录、1947年1月13,14和15日气象纪录、大衣的描述、内裤的描述、上衣的描述。
最初判决
最初对皮尔逊的控罪共有五项控罪1、强奸控罪2、企图强奸而攻击控罪3、非自愿性行为控罪4、有害秩序和纪律行为控罪5、可能损害士气风纪的不道德行为。1947年1月7日,对案件中的控罪3和5及说明予以撤销。1947年6月11日,军事法庭审判皮尔逊案的审判记录显示:控罪3和控罪5已经撤诉;控罪2和控罪4被宣判无罪。控罪1,他被判有罪。他被判决降为列兵军阶,监禁十五年,受不名誉退伍和其他有关处分。下令审判的有关当局已经批准了审判过程,调查结果和判决。
证言内容
据档案记录显示,原告是19岁的在北平国立大学读书的学生。她的证言内容如下:
强奸发生的那天晚上,大约8点,她一个人沿公共街道走向亭台电影院。在照明良好,行人众多的街上,被告和另一个美国海军陆战队员(普利卡德)忽然一左一右把她挟持,“护送”她走向与她目的地几乎相反的方向,穿过一个狭窄的街区(那里显然有树),到了东(长安)街,又穿过东(长安)街,走了约60码,进入一个叫作“跑马场”或“阅兵场”的地方,到达“南墙”(前奥地利公使馆墙)附近的一个地点。根据原告所说(被告和他的同伴都没有这样说),她喊叫了一次,此后她的嘴就被捂住了。她反抗却没能挣脱。到达墙边时,被告和普利卡德强制她倒在地上。因为她反抗,所以两个美国海军陆战队员要合力才能按住她并脱掉她的内裤。然后被告趴在她身上,尽管她反抗和力图并拢两腿,被告还是完成了性交行为。原告看到手电光束后喊叫,但她的喉咙马上被扼住了。为引起注意,她挥舞在她身旁的她的白色内裤。显然是怕引起别人干涉,被告沿着墙“拖”她向东走,紧抓住她怕她逃脱。被告再次试图性交,她激烈反抗使被告未能得逞,她又看到手电光,但她因怕被告杀她,没敢喊叫。被告带她绕过墙角向南,到达检阅台,在那里她从被告手中挣脱,随即又被抓住。在检阅台附近,在离交通繁忙的哈德门街约80到90步的地方,被告再次性交进入原告身体获得成功。原告因与被告挣扎多时已经筋疲力尽。她又喊叫了一次,并挥舞她的衬裤。这时有8个中国人,带着手电和枪,来到现场察看发生了什么事,救了原告。一辆宪兵巡逻JEEP把被告和原告带走。
证人证词
据法庭记录,一个中国军队人员是原告的证人,他作证说:在事发那个晚上8点左右,他看见两个海军陆战队员在亭台电影院附近“带走”一个姑娘。她在哭,“声音不响也不太弱”,但她什么话也没说。他没有进一步调查就回他的总部去了,把此事告诉4名中国军人。
这个证人由这些中国军队人员陪同,其中两人有手电,来到离领事馆南墙边一个位置约20尺处,在那个位置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和一个姑娘在地上,一人在另一人身上。第二个海军陆战队员站在离地上的两人约2尺处。不但这个证人,而且他这一组人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听到任何喊叫,也没看到任何挣扎。这组人中有一个听到女人哭泣,其他人没听到任何声音。这5个人被站在旁边的并没带枪的海军陆战队员赶走了。过了一会,又有两个带枪的中国人加入这组人,现在这组人共7个人,他们又往回走,只到了那条街,又被那个海军陆战队员赶走。被告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此时还在南墙下原来地点,离这组人有大约60码远。这组人取得了附近一个中国交通警察的协助之后又向那个地点进行了第3次行动。(这时距离两个海军陆战队员第一次被看到“带走”那个姑娘已有两个半小时。)这次那个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已经不在那里了。在那个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呆过的地点,这组人发现了一条围巾和一支有血迹的手套。姑娘发出哭声并挥舞她的衬裤,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在检阅台附近找到了卧在地上的被告和姑娘。他们强迫被告站立起来。这组人作证说,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都是满身尘土,衣着凌乱,他们的外衣都穿在身上,姑娘臀部是湿的,被告对警察态度粗暴,被告试图搂抱姑娘,姑娘一直在哭。刚才提到的交通警察作证说,大约晚10点半时他接到关于此事的报告,他去了跑马场,看到在地上的被告和姑娘。两个人都站了起来。警察说姑娘告诉他海军陆战队员强奸了她。但是,那一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听到姑娘的这一投诉。在法庭盘问时,警察被问到姑娘向谁宣称海军陆战队员强奸了她,警察回答“她告诉我了,因为我问她了”。而且,这个警察第一次见到在地上的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时,姑娘没有说她正在被强奸。
第2天凌晨大约2点半,姑娘由一个中国医生做了检查。医生作证说,他在阴道入口下部中间发现了一小块新鲜伤痕,只有生殖器进入阴道才能达到那个部位。他说“正常性交”通常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除了这一小块伤痕之外,医生说姑娘的“身体”是正常的,外生殖器没有可见伤痕,没有发现精子细胞,而且“难以确定是不是真的强奸”。
辩方证人作证说,在事件发生的那一夜之后大约3个星期里,他们两次在所说的强奸发生的地点观察行人和交通情况。他们在黑暗程度,风速,时间和气温都和所说的强奸的那个夜晚很相似的条件下研究了那个地点的行人和交通。总括地说,他们作证指出,每小时通过东长安街的行人和车辆数目有几百,那条街离被告第一次攻击原告的地点距离在60码以内。哈德门大街上行人车辆数目就更大些,而哈德门大街在第2次攻击的地点和被告被抓起来的地点以东不到100码。证词进一步指出,如果谁在第一次攻击地点“大声说话,不必喊叫”,那么在60码以外的东长安街上的人能清楚地听到。
据法庭记录显示,有数名宪兵到了中国警察逮捕被告的现场。他们作证说在现场被告用手臂搂住原告,原告显然是同意的。一个证人作证说被告和原告试图一同离开跑马场,另一个证人作证说他认为那个中国姑娘看来“完全放松”,不像“受到刺激或者哭过的样子”,而是“对整个事件表现平静”。早些时候和被告一同喝过酒的一个海军陆战队员说,被告被酒瓶割伤了手指节,这可以解释现场发现的手套上的血迹。
所说强奸案次日下午,一个美国医生检查了原告。这个医生作证说,在原告的臀部,大腿内侧,脸和脖子上都未发现伤痕。原告阴道入口处小的割伤在正常性交时也可能发生。这个医生在所说事件次日早晨也检查了被告,在被告性器官上没有发现伤痕。当夜值班的宪兵军官作证说,被告被从阅兵场带来时,对被告没有任何控告。假如有强奸的指控,被告就会被关起来,而不会作为嫌疑人释放听候传讯。原告在所说的攻击那天晚上穿的衣服和衬裤都列入了证据。原告陈述她交出衣服以后,衣服被割了几个小口子,除这些小口子之外,这件衣服没有其他损坏。和衣服一样,她的衬裤也没有暴力的痕迹。
法庭记录
法庭记录认定,仔细考察举出的证据后即可发现,原告没有在当时环境和条件下做出足够的反抗来支持她对性交不自愿的说法。虽然证据显示1946年12月24日晚事件开始时她不是自愿跟两个海军陆战队员走的,但是除了她自己的证词以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哭过或者反抗过。与此相反,其他控方证人作证说,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的那么长的时间里,证人既没听到她哭叫,也没看到她挣扎反抗。如果说这些要干预被告和姑娘的证人相信姑娘正在被强奸,而他们无力援救她,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同样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事件长达几乎3小时,所说的几次攻击就发生在交通繁忙行人众多的街道附近,竟然没人听到呼救声。她并没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被殴打,也一直没有失去知觉。虽然她宣称被告几次扼住她的喉咙和捂住她的嘴,医生在次日检查时在她脸上和脖子上没有发现伤痕。她作证说她的衬裤是被强力脱下来的,但在当庭展示证据时,却没有任何污迹和撕破之处。她的衣服也没有任何暴力的痕迹。在整个争执过程中她都没脱下她的手套。她的阴道口有轻伤,这种轻伤与自愿性交的情况相符合。她争辩说她做了当时环境条件下她力所能及的反抗,可是除了这点轻伤以外,所有其他事实都不支持她的说法。在警察拘押被告和她两人时,也没有见到他们精神歇斯底里和身体筋疲力尽的证据。对于被告违背原告意志和原告性交的说法,本案证据不能消除对此说法的合乎常识的怀疑。
最后判定
军事法庭最后认定,根据事实和上述法律,对控罪1及其说明的调查结果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予以撤消。根据对控罪2和控罪4的调查结果,对法庭判决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予以撤消。总军法官认为,下令审判的机关根据以上陈述和建议采取的司法程序和行动是合法的。这个陈述和建议后来得到了海军部长苏利文的批准。因此,对控罪1及其说明的调查结果予以撤销。根据对控罪2和4的调查结果,审判的判决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也予以撤销。
事件质疑
沈崇的身份曾引发许多怀疑,有说法称她是“从延安市派来的女同志”,“逗引美兵制造事件”,“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直到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版人许礼平与丁聪之妻沈峻会面,沈峻表示:自己就是沈崇,强奸事件当时跟共产党没有联系,1956年在上海复旦大学读书时才加入共产党。红卫兵也没有对事件进行审查。
疑点补正
根据资料所提供的证据推断,真相就是此案最初呈现的那样:(一)沈崇被强奸了。第一次,1947年1月在北平市,由美国军事法庭判处美国士兵莱斯特·皮尔逊15年监禁、不名誉退伍及其他处分所依据的证据是确凿的;(二)沈崇并非受中共派遣来自延安市的女共产党员,奉命色诱美国士兵,制造假案,借以挑起事端,以达到反美之目的;(三)第二次,1947年6月,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范特格里宣称:皮尔逊的强奸罪难以成立准予无罪释放,是重新审判后作出的。那次推翻了第一次判决的审判,是在没有原告、中方证人、中方律师出庭下的藐视中国的非法之举,重新调查的证据也是乏力的,不得不怀疑系事后之伪造。
参考资料 >
“1946年美军强奸案”当事女生沈崇去世(图) .人民网.2025-08-21
漫画家丁聪夫人沈峻去世,她就是1946年推动历史的沈崇 .澎湃新闻.2025-08-21
美国解密沈崇案:哪个才是事实真相?.网易新闻.2025-08-21
沈崇她走了! .财经网.2025-08-21
79年前的这个事件,让"反美怒火"燃遍全国14省! .微信公众号.2025-08-21
沈崇事件【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25-08-21
1946年美军强奸案受害人沈崇去世 系著名漫画家丁聪夫人沈峻 .观察者网.2025-08-21
沈崇案:质疑的质疑 .光明网.2025-08-21